家庭龛位

 “家庭龛位”与“标准龛位”主要有三大分别:

  • 1. “家庭龛位”的空间是“标准龛位”的两倍;换句话说,安放亡者的数目会较多;
  • 2. 由于空间较大,捡拾遗骸后,先人的骨殖不用火化就可与亲属安放在“家庭龛位”内(也要视乎安放时尚馀的空间而定);
  • 3. “家庭龛位”为可多次续期性质,第一位亡者安放时先付首 20 年的安放费用,及后每 10 年续期一次;“标准龛位”则为永久使用性质,安放第一位亡者时所付的费用为一次性,日后无须再缴付费用。

可以,但也要视乎安放时尚馀的空间而定。

参考下述 Q34-Q38。在原葬者仍然安放在“家庭龛位”、空间许可并以尊重亡者方式安放亡者的前提下,家属可申请多次加放亲属的骨殖或骨灰在“家庭龛位”内

续期只可在第一位亡者安放后的 20 年,及之后每 10 年缴费办理。

 可以。家属如有亲属去世或需捡拾遗骸把骨殖迁移,就可考虑购置一个“家庭龛位”,并把其他天主教亡者亲属迁移安放在同一个位置内。若只从原坟场或其他坟场迁出并申请安放在家庭龛位,则必须同时为两名或以上亡者申请。

 到期前六个月,坟场办事处将在全港堂区、中英文公教报及最少五份报章(当中最少一份为英文报章)中刊登广告。广告刊登后六个月,如果家属还没有前来续期,办事处可向食环署申请迁移亡者骨殖或 / 及骨灰,并把他们存放在指定贮藏所。

“家庭龛位”属试行计划,首阶段于 2020 年在柴湾坟场推行。若此计划受到教友欢迎,坟场委员会在日后发展长沙湾天主教坟场时,将考虑引进至新发展区域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