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问题
教友可浏览此网站或查阅天主教手册便可得悉相关信息。
现时天主教坟场提供下述方式安葬已亡教友:
- (1) 家庭龛位(可多次续期;首阶段 20 年,往后每 10 年续期 1 次)
- (2) 标准龛位(永久使用)
- (3) 可多次续期墓地(首阶段 20 年,往后每 10 年 1 次;除加葬外,不需捡拾遗骸)
- (4) 只可续期一次十年墓地(只可展期一次六年;需捡拾遗骸)
- (5) 加葬/加放在永久墓地、永久骨地、可多次续期墓地、家庭或标准龛位
- (6) 安葬骨灰(纪念花园)(不设捡拾、迁移、加葬或领回以迁出坟场)
墓碑或封口碑石上必须刻有亡者于政府文件上之登记姓名,亡者其他名字只能以别名显示。此为香港法例在私营坟场规例中之明确要求,天主教坟场必须跟从;食物环境卫生署亦会关注各坟场记录监查有否违规。
除安葬于该坟地之已登记亡者外,不得在墓碑上刻上其他亡者名字作纪念。此为政府对私营坟场之规定。
天主教坟场只为已亡教友提供安葬服务,不设任何墓地或龛位预留或预售。